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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修日誌 — 歐思真∕1 月 28 日
 
經文:約翰福音一章13節
  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,不是從情慾生的,也不是從人意生的,乃是從神生的。

 
黙想:

成為神家的人、其過程好像一場生產的程序。在這過程中、人地位之改變有實際上屬靈的變化配合。實際上屬靈的變化是指人在屬靈中也經歷了生產。一般說來、我們所說的生產、是指母親分娩生出小嬰兒的生產。所以我們稱生下來的小嬰兒是父母親的骨肉。意思是這小嬰兒是從父母親身上分一部份出來的。這小嬰兒不是父母親用手工「製造」出來的、而是父母交合、母親的卵子受精、然後母親懷胎十月、從母親肚腹「生」出的。

用這生產的程序比方、成為神的兒女、在屬靈的部份是從神生的。他們的靈得以從神生、乃是神給他們機會(神揀選他們)、叫他們得到屬靈的生命。聖靈感動他們、叫他們「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」(約十六8)。他們接受了聖靈感動、就接受了神所賜屬靈的生命。這就是重生。他們因為得到屬靈的生命、就分享了神的性情、有屬神的樣式、棄絕情慾的誘惑和試探、結出聖靈的果子。

禱告:

神啊!我感謝你!你給我機會、你揀選我、叫我得到屬靈的生命。神啊!我感謝你!因為你使聖靈感動我、曾叫我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你又興起環境、使我有機會在人前承認我驕傲和自私的罪、並且悔改、經歷了重生。神啊!我感謝你!阿門!

靜觀:

從神生的過程是一場掙扎、一段奮鬥、如同母親懷胎十月、以後經過生產的陣痛、才生下小嬰兒。我們成為神的兒女、也要經過一段痛苦的對付罪性、抵擋情慾試探引誘的過程。正如母親必需用盡全力去應付陣痛、並且推動子宮肌肉收縮、才能正常而自然生出小嬰兒,我們也要用盡全力去對付罪性、抵擋情慾試探引誘、否則這新生命就生不出來。多少人信主只為了祈福、求平安、卻沒有用盡全力去對付罪性、抵擋情慾試探引誘、這樣主的生命就不能進入他的生命、他就沒有新生命表現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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