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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修日誌 — 歐思真∕10 月 1 日
 

經文:約翰福音三章12節
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若說天上的事,如何能信呢?

 
黙想:

耶穌說、這些有關重生的道理都還是「地上的事」。光是說地上的事、尼哥底母就已經不能接受並相信、那就更別說「天上的事」了。地上還有其他的事、但最重要的就是一人的重生。而天上的事是指現在看不見、卻是真實的、並且在將來要顯明出來的。耶穌指出、尼哥底母和同他一夥的法利賽人不接受也不相信人需要重生的事實、代表他們自己並沒有重生的經歷。他們雖號稱信神、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 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(羅二19–20),但他們既未重生、就不明白屬靈真理。

禱告:

主耶穌啊!我的知識太淺薄、見識太狹窄!我雖然有確實重生的經歷、也有確實因重生而蒙救贖的見證、但我卻不能以此自誇。我若自誇、我就有禍了。但我相信有重生、也相信天上的事。這就使我不同於一般人、但我隱藏自己、謹慎自守、為要得神在耶穌基督裏召我來得的獎賞。阿門!

靜觀:

今天一般人的心態也像尼哥底母一樣。一般世人連聖經最基本的為人處世的教訓都不能接納、更何況是那些天上的事呢?所以有人就覺得天上的事都是幻想、不實際。到底天上的事是不是幻想呢?不是。人不能說:「我沒有看過天上的事」,就硬指天上的事是幻想。今天也有不少人認為有關重生的道理是空談。因而否定或扭曲重生的實際。如果眾人都能相信人需要重生、也實際經歷了重生、那今天地上教會的光景必然是美善的。教會不會有紛爭、偽善、污穢、只會有認罪、悔改、公義、聖潔、憐憫、和慈愛。可是就因眾人無法接受人需要重生的真理、心中也不想重生、因為沒有得救之信心、便失去神的恩典、因為他們拒絕了神的恩典。所以他們便長久處在未得重生的狀態。教會中的爭執常常從這類人開始、因為他們未曾重生、便仍舊活在以自我為中心的光景之中、而把自己的血氣帶到教會中、影響到他人。

「人非有信、就不能得神的喜悅」(來十一6)、人得重生、是得永生的開始。這永生是神的恩賜(弗二8)。得救就是口裏承認、心裏相信(羅十10)。但人如何能口裏承認、心裏相信呢?羅馬書八章14節說得好:「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」所以人能口裏承認、心裏相信、全是靠聖靈的引導。但人若未得重生、就不能體會聖靈的引導、也就不會口裏承認、心裏相信了。」所以得救第一步是重生。得救就是從罪的綑綁中被釋放。而重生是靠聖靈、接受聖靈為罪、為義和為審判的責備、悔改、脫離罪的權勢、而進入屬靈自由的領域。保羅所說的、不過是對耶穌的話進一步闡釋、並不與約翰所記載主的話語衝突。總而言之、人需要重生是千真萬確的。然而今世之人因為講求速效、便以訂購快餐的態度來處理他和神的關係。但神不是受人支配指使的。祂有祂的時間表、祂也不誤事。祂更不會漏過任何一隻屬祂的羊而不拯救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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