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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修日誌 — 歐思真∕10 月 12 日
 

經文:約翰福音三章18節
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

 
黙想:

相信耶穌的人可以免罪。不相信耶穌的人、罪已經被定了。他們被定罪的理由是不信神的獨生兒子耶穌之名。不信耶穌就等於不信真神。因為耶穌是神的獨生兒子、是神的代表。

禱告:

主耶穌啊!我讚美你!因為我相信你、我的罪就被赦免。主耶穌啊!我也戰兢恐懼!因為我若離棄你、我的罪就不得赦免。阿門!

靜觀:

基督的福音從初傳直到如今、許許多多的人因為這話而得救。但是也有許許多多的人因為這話而被跘倒。他們因此就不能得救。不信的人要問、為什麼信耶穌就得救?耶穌是誰、值得我們去相信?反過來說、為什麼不信耶穌就不得救?「神真是太不公平了!」我們辛苦勞碌一輩子、將來就要因為不信耶穌而下地獄?太不公平了!他們更會說:「我們祖先也沒聽過耶穌之名、他們也要被定罪嗎?他們中間也有很多『義人』啊!」他們因此跌倒。耶穌好像一座門(約翰福音十章7節)。進入門內的是屬他的羊。不信的就徘徊於外、不得其門而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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